如何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拥有的期房?
问题解答:
在离婚过程中,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期房(即尚未建成或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)的分割,通常需要考虑多种因素,应确认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如果是,则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,如果协商不成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依法判决。
相关法条:
在我国法律体系中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对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规定,第1064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,包括但不限于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屋、车辆等,对于期房,虽然没有直接提及期房的分割问题,但原则上,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期房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在离婚时进行合理分割。
由于期房的具体情况可能涉及购房合同、付款记录、预期交付时间等因素,因此在实际操作中,法院可能会参考以下原则:
- 如果双方能够就期房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,并且能够预见期房的实际价值(例如通过评估),则可以根据该价值进行分割。
- 如果无法预测期房的实际价值或者双方存在争议,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专业评估报告,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确定期房的价值后再进行分割。
- 在分割期房时,考虑到居住权和子女抚养权等实际情况,法院可能会作出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或弱势一方的决定。
离婚时夫妻共同的期房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,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处理,如果您面临此类问题,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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